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這起案件歷時8年,其間,念斌的親屬及辯護律師不斷反映念斌遭刑訊逼供、屈打成招,偵查機關隱匿甚至偽造證據等情況,法院4次作出死刑判決,案件多次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。22日,“念斌投毒”案終審宣判,不少網民追問案件背後可能存在的刑訊逼供、枉法裁判、不依法記憶體取證等問題。
  有評論稱,一起並不複雜的投毒案耗時8年,雖然念斌最終無罪釋放,但人生有多少個8年?念斌案疑點甚多,為何在偵查租辦公室、起訴和審判環節中一路綠燈?到底有沒有刑訊逼供?
  法律專家提出,源頭防範冤假錯案,應將執法辦案機關的權力“關進制度的籠子燒烤”,辦案中公安、檢察、法院居主導地位,它們在相互監督制約的同時,還應建立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,包括真正落實執法辦案場所的規範化、審訊全程錄音錄像、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律師的辯護權。此外,還要完善、落實錯案責任追究機制,以保證執法辦案的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有效保障嫌犯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。
  (原標題:防範冤假錯案 權力要關進“制度的籠mSATA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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